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宣布,下月起,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此前,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为2万美元,个人结汇是单笔限额管理。
外汇局昨日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2月1日起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细则》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应该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外汇局称,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将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在外汇局昨日召开的通气会上,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邹林称,以前没有一个针对个人资本项目交易的完整规定,此次《细则》首次对个人参与境外股票期权、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担保、借用外债、商品期货、对外捐赠等几类交易进行规定,基本上囊括了大的交易类型,不留死角。
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说,之所以把标准定在5万美元,是参考当前居民用户需求统计确定的。如果超过5万美元,还可以根据相关真实交易凭证办理购汇。至于《细则》中规定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杜鹏表示,这要观察今后实施的情况和国际收支状况再进行调整,有可能提高也有可能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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